关于开展2017年创客学堂项目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7-12-04   作者:学生科   来源: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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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总结2017年东北大学研究生“创客学堂”项目工作,进一步推动项目实施效率,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现将2017年研究生“创客学堂”项目成果评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1)东北大学研究生“创客学堂”项目优秀组织单位。

2)东北大学研究生“创客学堂”项目优秀个人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标准: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立项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选。

优秀个人评选标准:优秀个人需为项目负责人或具体执行人,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完成情况及项目成果进行评选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参评“创客学堂”项目评选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个人需在1211日前完成2017年“创客学堂”项目结项工作。

优秀组织单位由研究生院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;申报优秀个人需填写《东北大学研究生“创客学堂”项目优秀个人审批表》,于1211日前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(综合楼512室),联系人:马春杨,联系电话:87529.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12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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