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3号)第三十八条规定:

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:

(一) 科目一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;

(二)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,考试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,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;

(三)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

(承办单位: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,咨询电话:0553-12123)